1.成立学会的申请(参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撰写指引。民政局官网下载);
2.筹备发起人(发起人不得少于3人,研究水平应具有权威性。基础理论学科的学会,发起人中应有2/3以上相关学科或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,应用研究领域的学会,不得少于1/2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、身份证明,拟任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学会的法定代表人。简介及资格表(请到市民政局官网下载)。
3.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(名称请先期咨询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)。
4.学会章程《草案》(参照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,请到市民政局官网下载);
5.要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;个人、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,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。
6.相应学科或领域的代表性研究成果。;
7.办公地点使用权证明。